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鹤山市吉劳镇麦水工业区3号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年产能规模基础上,在现有项目厂区的北面扩建增加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的产能
及相关的生产设备及辅助措施,扩建项目厂区包括新增用地和原旧厂用地,新厂区距离现有项目厂区北面边界约270米。
项目新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制曲车间5、1栋8层的办公楼和员工宿舍、1栋1层的锅炉房,配套发酵池收油池、
调盐池、晒池等,项目旧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制曲车间4、酱油车间3。
项目涉及的工艺主要有蒸煮、制曲、发酵、灭菌、调配、过滤、煮酱等。
本项目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生产工艺有发酵工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项目属于“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中“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制造”,
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投资:50000万元。
单位名称: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50-8773169
单位名称:广东粤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13666040
邮箱:923130155@qq.com
1、前期调研: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污染源强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环境保护措施
及其技术可行性评价,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以发电子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区域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项目建设意见
或建议;在征求意见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
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提交环保行政部门审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
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以便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c8vtXlAFI881TUgMCFz2w
提取码:37te
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