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需开展“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本次为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鹤山市古劳镇麦水工业区
项目概要: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扩建项目选址于鹤山市古劳镇麦水工业区(22°49′12.85″N,112°54′40.79″E),项目总用地面积161429.41m²,本次扩建项目是在现有项目年产酱油18万吨、腐乳1.8万吨、食醋1.2万吨、酱品2万吨产能规模基础上,扩建增加年产酱油18万吨、酱品6万吨的产能及相关的生产设备及辅助措施。本项目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有综合废水、大气污染(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硫化氢、恶臭、油烟等废气)、噪声污染(设备生产噪声)、固废污染(酱渣、豆渣、分拣废料、废包装材料、破碎玻璃瓶、污泥、生活垃圾、废树脂等)。该项目各种污染物若能做到有效治理,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法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kVlDkse0s9QBPq29Zn9Og 提取码:n5a6);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kVlDkse0s9QBPq29Zn9Og 提取码:n5a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750-8773169
邮箱地址:45447762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6日
鹤山市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