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发现东古部分产品外包装没有“ QS”标识,感到困惑,并就此事向我司咨询。现在我司就此情况作说明。
首先“ QS”标识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在其产品外包装标识的图标;但是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第五条的规定:
(一)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二)使用原包装、标签、标志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可以继续销售。
如果看到东古产品部分产品外包装有“QS”标识的,部分没有“QS”标识,换成“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4078400051”的,是因为我们已经取得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外包装正在逐步更新中。
附相关文件链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